2002年自救會跨海到美國求償,原本經費不足,向各界募款,除了機票,在各地都住在支援他們的留學生家中,在華府則經濟部駐外單位熱心提供支援。
在美國通信勞工組織 (Communication Workers of America) 的安排下,當年包括自救會會長梁克萍、自救會理事吳志剛、台灣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秘書長顧玉玲和工作人員張雅婷在華府召開記者會,有不少美國勞工組織成員前來聲援。
以製造電視、映像管、錄放影機、音響等電器產品為名的美國無線電公司 (簡稱RCA ),一九七○年來台灣投資,分別在桃園、竹北、宜蘭設廠,前後雇用員工多達二、三萬人。
根據當年的報導,吳志剛18歲進入RCA服務,在當時員工的心中,RCA是美國大廠,就像IBM、王安一樣,不單是美國公司,更是美國的象徵,他們以進入RCA服務為榮,他在RCA服務十八年,日前被診斷出患有皮膚腫瘤,雖然已經切除證實不是惡性,但醫生不排除日後轉化為惡性的可能。
他的太太也在RCA服務十三年,1997年被診斷出罹患子宮頸癌。
梁克萍當年指控,RCA在台灣生產時,絕對不讓員工任職滿必須支付退休金的年限,時間未到就將員工資遣,雖然合法,但員工的權益受損極大。RCA當時在台主管喝的是礦泉水,員工用的是地下水,主管辦公處所有另一套系統,員工則在密閉的空間中工作、吃飯。
她還記得,有時候工廠外的小麻雀會飛進工廠中,但小麻雀一飛進來沒多久就變得反應遲緩,一些女工用手都可以將麻雀抓到,將麻雀放在密閉電視機機背的封膠口,不一下麻雀就死了。當時她們這些女工無知,還覺得好玩,如今才知道她們應該從麻雀身上得到警惕。
2000年上映的美國電影《永不妥協》改編自真人真事,美國女星茱莉亞羅勃茲因飾演劇中單親媽媽一角,而獲得奧斯卡最佳女主角獎。
《永不妥協》描述一名受雇律師事務所的單親媽媽,如何幫助受地下水汙染而罹癌的辛克利小鎮居民,控告太平洋瓦電公司,最後終於讓居民獲賠3.33億美金的故事。纏訟10多年的RCA案,就如同台版永不妥協,至今終於獲得判賠。
引用自: https://tw.news.yahoo.com/永不妥協台灣版--rca案終獲判賠-040339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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